广州藏蒸堂严正声明
广州藏蒸堂常年法律顾问李发嘉律师 郑重声明:藏蒸堂LOGO、藏蒸堂木制品、藏蒸堂服务、藏蒸堂薰蒸设备均已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申请品牌保护,且已受理,仿冒必究!
藏蒸堂各级别加盟商可向总部索取以上品牌保护受理的复印件。
广州藏蒸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08年8月15日